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修改进入调研阶段 来源:四川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:2014-02-28 浏览数: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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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记者近日得悉:为进一步推动四川全省道路运输健康发展,自2月25日开始,由四川省人大财经委牵头,在乐山、自贡、宜宾开展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修改的调研工作,调研重点包括城市公交、出租车管理,农村客运发展、道路运输安全等内容。

 

  解读

 

  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经1996年4月16日四川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;根据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的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第5次修正。

 

  该《条例》分总则,道路运输,道路运输相关业务,价格、票据、规费、证牌,监督检查,法律责任,附则7章66条,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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